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出门穿云入,夹路竹松美。迢递度石桥,楼阁凌空起。
中有默上人,颇悉清净理。谈经翠微中,探珠碧海底。
天花如飞雪,纷坠虚空里。绳床肯相借,黄昏同栖止。
萧萧佛火清,琅珰鸣不已。老僧听溪声,禅心入流水。
愧余尘劳人,诗酒徒自鄙。愿借金篦灵,刮我眼中眯。
夜久诸天静,镫花结孤蕊。始知卧深山,白云冷衣被。
钟鸣尘梦觉,霞光东方紫。无奈逐群动,元悟何由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