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怪西风、晓来敧帽,年华还是重九。天机衮衮山新瘦,客子情怀谁剖。
微雨后。更雁带边寒,袅袅欺罗袖。慵荷倦柳。悄不似黄花,田田照眼,风味尽如旧。
登临地,寂寞崇台最久。阑干几度搔首。翻云覆雨无穷事,流水斜阳知否。
吟未就。但衰草荒烟,商略愁时候。闲愁浪有。总输与渊明,东篱醉舞,身世付杯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