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月十六日广雅尚书宅集即席赠别樊按察分得佳韵 其一

谢公座上酒如淮,更对云山日夕佳。前辈起居关气数,永和人物外形骸。

文章丽雅孤飞凤,鼓吹清贫两部蛙。怕听玲珑歧路唱,潮平日落是天涯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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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岁已将半,为僧十二年。残躯委冰雪,双眼借人天。

只有心方寸,还馀诗几篇。时时吾笑我,不改旧时颠。

过师枕席万全不,遮道壶浆孰献酬。

行帐云垂尾闾海,前锋尘接秣陵秋。

从来崩坼成儿戏,赢得荒唐写客愁。

一老观星揩泪眼,欃枪斜指少微留。

老钱工作赵昌花,残绿依稀姤五瓜。

正叔晦翁凡六说,始知辅嗣大争差。

宿草江边阁,临泫发啸歌。

所观得病少,岂在蓄书多。

生子能无贵,居身不可过。

苟图销旦夕,青鬓长如何。

共传灵境可摅怀,指示龙章与凤台。白鼻騧腾横吹去,黄头郎递棹歌来。

青山绿水纡回处,万紫千红次弟开。庵独醉仙无定所,素知元只在蓬莱。

渺然秋水上,瑟瑟芦花汀。孤唱闻渔榜,繁忧剧夜星。

三湘怀揽结,西蜀叹沉冥。梦里寻君处,芙蓉万刃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