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十顷涵空碧。画图中、峥嵘幻玉,乱零吹璧。倚遍危阑吟不尽,把酒风前岸帻。记当日、西湖为客。谁翦吴淞江上水,笑乾坤、奇事成儿剧。还照我,夜窗白。
崇台目断清无极。引枝筇、琼瑶步软,印登临屐。娃馆娉婷知何在,泪粉愁浓恨积。故化作、飞花狼籍。旧事悠悠浑莫问,有玉蟾、醉里曾相识。聊伴我,夜吹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