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箬水青似箬,玉山碧于玉。——崔子向
逼霄沓万状,截地分千曲。——皎然
萍解深可窥,林豁遥在瞩。——崔子向
已高物外赏,稍涤区中欲。——皎然
野鹤翔又飞,世人羁且跼.——崔子向
沈吟迹所误,放浪心自足。——皎然
缅怀虚舟客,愿寄生刍束。——崔子向
说诗整颓波,立义激浮俗。——皎然
荆吴备登历,风土随编录。——崔子向
恨与清景别,拟教长路促。——皎然
溪鸟语鹂喽,寺花翻踯躅。——崔子向
印围水坛净,香护莲衣触。——皎然
捧经启纱灯,收衽礼金粟。——崔子向
安得扣关子,玄言对吾属。——皎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