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梧西女陈氏,颜色绝胜玉。阿耶灯窗下,古传常暗读。
义须嫁官人,麻枲心所足。兵麾忽东指,烽火蔓平陆。
鱼鳖遭颠连,鸡狗同迫逐。猰貐哆其口,反噬机上肉。
母子泣相誓,宁死不汝辱。春辉黯门楣,寒日照鬼录。
皇天实鉴临,家庙为惨肃。髽妇亦在难,自判受命独。
臂血溅贼衽,贼叹为敛缩。差差白刃间,伟节惊耳目。
荒野云雪暮,缅想会深竹。水流风悲鸣,星迸万羽镞。
回首陷没地,何限委沟渎。大参行当来,恤典具简椟。
前湖百世祀,明妆俨车服。从以双素鸾,配享畴敢黩。
孤蓬任漂转,馀齿寄草木。倡兹三贞篇,庶用矫浮俗。
天地气严凝,出郭游人少。踏雪登山巅,凌虚纵远眺。
万户炊烟迟,奇景湛清晓。竹折枝蒙密,松危势夭矫。
足底多寒云,眼前绝飞鸟。风惊碧落间,日出扶桑表。
千重越岫明,一带钱江小。百里纷皑皑,万象争皦皦。
积素射晴霞,异光互回绕。目眩下高峰,冥蒙林壑杳。
举首望精蓝,楼台俱缥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