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丘中有一士,不知其姓名。面色不忧苦,血气常和平。
每选隙地居,不蹋要路行。举动无尤悔,物莫与之争。
藜藿不充肠,布褐不蔽形。终岁守穷饿,而无嗟叹声。
岂是爱贫贱,深知时俗情。勿矜罗弋巧,鸾鹤在冥冥。
丘中有一士,守道岁月深。行披带索衣,坐拍无弦琴。
不饮浊泉水,不息曲木阴。所逢苟非义,粪土千黄金。
乡人化其风,熏如兰在林。智愚与强弱,不忍相欺侵。
我欲访其人,将行复沉吟。何必见其面,但在学其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