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我诗如曹郐,浅陋不成邦。
公如大国楚,吞五湖三江。
赤壁风月笛,玉堂云雾窗。
句法提一律,坚城受我降。
枯松倒涧壑,波涛所舂撞。
万牛挽不前,公乃独力扛。
诸人方嗤点,渠非晁张双。
但怀相识察,床下拜老庞。
小儿未可知,客或许敦厖。
诚堪婿阿巽,买红缠酒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