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交结客到屠沽,自觉摧藏气类孤。世难不全关运会,人才先要论规模。
虚名往往添蛇足,正议时时捋虎须。手写申韩无试处,安排白昼卧江湖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改XD5E溪踪迹。此生已是天涯隔。投老谁知,还作三吴客。故人怪我疏髯黑。醉来犹似丁年日。光阴未肯成虚掷。蜀魄声中,著处有春色。
卫玠肌肤杜牧神,谢娘诸弟各清真。肯沿绿帻庖人例,人主当筵问主人。
竹径从初地,莲峰出化城。窗中三楚尽,林上九江平。
软草承趺坐,长松响梵声。空居法云外,观世得无生。
地行臣耄矣,稽首告天公。
藉草千场醉,留花十日红。
一溪清泻百山重,风物能留邴曼容。
後夜肯思幽兴极,月明孤影伴寒松。
纤指捧玻璃。莫惜重持。自离阆苑失回期。门掩东风桃著子,帘影迟迟。
楼上正横篦。荷气沾衣。谁将名玉碾花枝。不比寻常红与紫,取次芳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