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二月芳草碧,江南新燕来。
掀兹良岁时,佳人安在哉。
佳人弃我去,杳在天之涯。
天涯望不极,业愁结中怀。
翠觞不成欢,玉琴有馀哀。
西湖春事深,林花为谁开。
折花无所赠,三嗅空徘徊。
楼前东流水,湛湛生绿苔。
去波日千里,还绕姑苏台。
凭水寄我思,旦暮肠九回。
甚霜低碍树,月暗围潮,催出黄昏。么凤都难觅,只年时病鹤,苦抱篱根。
梨花片云摇绿,春到梦先温。有端正窥窗,轻盈照水,数点愁痕。
兰因。共无据,倩玉笛凄凉,唤醒芳魂。立马销凝处,记苔边老屋,竹外孤村。
东风又吹影事,愁老萼华身。漫赢得、相思空山,翠羽啼一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