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胡风吹雁翼,远别无人乡。君近雁来处,几回断君肠。
昔奉千日书,抚心怨星霜。无书又千日,世路重茫茫。
燕国有佳丽,蛾眉富春光。自然君归晚,花落君空堂。
君其若不然,岁晚双鸳鸯。顾兔蚀残月,幽光不如星。
女儿晚事夫,颜色同秋萤。秋日边马思,武夫不遑宁。
燕歌易水怨,剑舞蛟龙腥。风折连枝树,水翻无蒂萍。
立身多户门,何必燕山铭。生世不如鸟,双双比翼翎。
季秋天地间,万物生意足。我忧长于生,安得及草木。
试从古人愿,致酒歌秉烛。燕赵皆世人,讵能长似玉。
俯怜老期近,仰视日车速。萧飒御风君,魂梦愿相逐。
百年夜销半,端为垂缨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