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蒋性甫侍御

棋局长安日日新,上东门外有风尘。河倾海浅浑閒事,栋折榱崩到此身。

天半神龙殊矫矫,眼前国狗尚狺狺。微闻下诏开言路,名实推排恐未真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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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道何伸屈,斯人忽已亡。梦妖非二竖,风变哭三良。

室有千言记,尘无一窖藏。举头天色在,今古自苍苍。

隐隐山庄一径微,旧栽松竹尽成围。春苔带雨香粘屐,晓洞飞岚翠湿衣。

几处亭台分野趣,数声鸡犬隔林霏。素翁此处真堪乐,布袜青鞋愿不违。

献赋相如早已逢,县车疏广晚攸同。耆英人物衣冠表,官样文章馆阁中。

吟啸坐陪双岘碧,梦魂犹绕五云红。天闲老骥成超纵,振鬣一鸣凡马空。

紫淦提封十万家,市南多见使君车。凭将旧日阳春曲,散作侯官棠棣花。

朱雀桁头空系舠,玄武门傍难上潮。三眠三起人如柳,一年一度鹊为桥。

懒妆人道孙娘髻,废飧侬学楚宫腰。秦镜照胆那照苦,汉酒消愁怨不消。

希圣亦常事,天人泯怨尤。一经风雅颂,三代夏殷周。

自有南薰意,兼辞北阙忧。先秦不足道,何肯并应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