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踏江南地,欢如释重负。篮舆入寒山,云物明可睹。
苍鳞飘修髯,葱翠引余步。试问雨雪无,此中未寒冱。
摄衣上层巅,风恬得春煦。金焦时出没,对时若牙互。
空江卷波涛,遥闻势弥怒。其阳列众山,雄秀竞奔注。
瞿生抱微疴,荦确行不顾。语我平生游,必跻最高处。
不然隔培肸,茫然堕云雾。此语绝可思,颇惬游观趣。
及当未衰年,从子穷山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