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斸得西山骨,磨砻露斑驳。
凝结一何怪,形模万难学。
直疑彩云根,又讶紫珉璞。
中瘦皱蛟腹,外文灼龟壳。
冷剖清泉肝,{左禾右总}搘老鳌脚。
坚方君子性,清纯圣人朴。
有气当补天,无霞应并瑴。
定渍盘古苔,想漏神农药。
堪作梦寐宝,尤是炎蒸托。
眠月病头愈,横风酲肺濯。
珊瑚侈可唾,陶甄脆堪扑。
夜深魇鬼惊,昼冷诗魔愕。
首惬无俗梦,心清去烦恶。
蕲簟方敢友,蜀筇良可攫。
何必檄愈风,何必文驱瘧。
质任儿女嗤,顽宜僮仆谑。
枕流固迂诞,籍糟徒落魄。
润生审将雨,辉发疑有珏。
髑髅庄生狂,虎魄宋武薄。
欲鑱中郎铭,文章体犹弱。
欲秘淮南书,神仙志非乐。
我疑混沌矿,谁与砻窍凿。
可作甘寝舆,华胥诣冥寞。
子道足施为,我拙困婴缚。
已谋其巾履,行当老蒿藿。
子其乞我归,终焉卧云壑。
嗜好我已癖,须求子虽悫。
毡旧王固惜,瓢陋颜不博。
异时一经子,便当千金橐。
客退独摩拂,卧送山月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