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世事难穷,人生无定,偶然蓬转萍浮。为谁教我,从宦到东州。还似翩翩海燕,乘春至、归及凉秋。回头笑,浑家数口,又泛五湖舟。
悠悠。当此去。黄童白叟,莫漫相留。但溪山好处,深负重游。珍重诸公送我,临岐泪、欲语先流。应须记,从今风月,相忆在南楼。
羊胖与鬷蔑,雅好非宿敦。
携手遽升堂,一语不待烦。
物理适相感,岂用疏戚论。
夫君今则亡,遗言空复存。
乃能使余悲,览之涕澜翻。
曩在岁丙午,烽烟塞天阍。
四溟波荡沃,公方卧山樊。
忽抚西平传,愤闷神飞鶱。
尚想绣帽翁,凛凛躬橐鞬。
指顾还两都,笋簴安陵园。
唐家有遗黎,不识金鼓喧。
掩卷泪如迸,汗简犹班痕。
平时闾阎中,聊乘下泽辕。
岂知中激烈,感慨在元元。
斯言当余意,为恸声复吞。
但闻神州地,昼暝烟尘昏。
故老不可得,华屋今丘墦。
九原傥作兴,余欲重与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