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有啸于梁,其来如风,公然叩门。是二竖揶揄,穴人焦府,五穷跳荡,绊我朝昏。
鼠斗庭前,蚁喧床下,败壁徒悬犊鼻裈。黔娄妇,空典钗访卜,剪纸招魂。
无钱药裹休论。至今日方知扁鹊尊。叹残杯冷炙,谁遗野老,凄风碎雨,孰念王孙。
只有贫交,偏承厚谊,管鲍分金古道存。前期在,待稍苏肺气,同问真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