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四

南渡词人较短长,渊明竟与孔明方。无人更似刘玄德,不遣黄花换蜀桑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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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霜扫蕃庑,岂为一草木。方春万物遂,苑籞及冰谷。

乾坤本平施,憎爱岂有属。不应怀偏悭,独遇吾党酷。

奇穷坐迂疏,此事计已熟。如何半世间,生理常刺促。

短刺长条满院香,淡烟微雨洗红妆。织成锦字凭谁寄,起向阑干玉箸长。

洞天杳杳白云低,古木丛阴路欲迷。

昼永并无人迹混,夜学惟有鸟声啼。

雨昏草色寒侵院,风入松声响乱溪。

隔宿寻幽心未惬,马回山下日将西。

渔榜溪翁罢钓,邮铃稚子传书。暝烟寒雪欲落,腊柳半黄未舒。

云叶落随去雁,浪花泼刺跳鱼。一段诗情画意,潇然风景愁余。

山斗高标岭海芳,别来几度易星霜。归心每忆花前约,客梦虚随月下觞。

羡有文章型后学,会看勋业耀旂常。圣朝物色仍东顾,未许明珠什袭藏。

但得调甘旨,何知此夜寒。辛勤当永夕,粗粝亦承欢。

负米情同且,加餐更劝殚。就中传逸行,图上莫轻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