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比部仁寿属题道光四年搢绅册

一绢谁知值万钱,有田种谷血成川。太平尚见开元日,要和夔州忆昔篇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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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成十二部真文,转法轮称佛所欣。孰半字还孰满字,即熏闻已即成闻。

随风旋转扬黄教,度世娑婆遍塞垠。如此翻经诚甚易,释迦何用雪山勤。

佩玉之声清越长,此身无故讵容忘。

挈渠方屦圜冠士,登我光风霁月堂。

公干吾密亲,迩来行色壮。得意曲江游,十里紫丝障。

折得杏花回,春云在衣上。南归衔使节,楼船晚相傍。

明灯照卫水,凉风来青嶂。宿雁语沙中,纤月翻层浪。

对酒问前期,弹冠岂虚望。从此舍章句,即可取卿相。

昼锦君多荣,奉职我无状。清时好策勋,努力无遗忘。

玉阶浥露缃钩小。拗来豆蔻含清晓。何处惜芳菲。春光绣蝶衣。

却归妆镜畔。伫立成微叹。还理乱衾窝。怜他伴梦多。

候煖曲糵调,覆深苫盖净。溢处每淋漓,沈来还濎滢。

常闻清凉酎,可养希夷性。盗饮以为名,得非君子病。

矜严标格绝嫌猜,嗔怒虽逢笑靥开。小雁斜侵眉柳去,

媚霞横接眼波来。鬓垂香颈云遮藕,粉著兰胸雪压梅。

莫道风流无宋玉,好将心力事妆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