墙角灯檠未忍离,频年茵鼎苦伤悲。乾清夜直中书省,莲炬归来又一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相州锦好。待到相州人已老。颍水归田。白鹭惊猜已十年。太师尚父。晚遇明时方用武。大笑相逢。把酒家乡是客中。
穿岩越壑访遗踪,直度虹桥扣石钟。云幕半笼青菡萏,砂床长荐紫芙蓉。
仙翁化去名犹在,稚子催归兴尚浓。欲借鲁阳挥日剑,一川烟水已高舂。
碧草送春晚,绿阴迎夏凉。
轻风摇细麦,浅水出新秧。
岁月催人老,田园引兴长。
一廛如可办,吾亦学耕桑。
游目四野外,逍遥独延伫。
兰蕙缘清渠,繁华荫绿渚。
佳人不在兹,取此欲谁与?
巢居知风寒,穴处识阴雨。
不曾远离别,安知慕俦侣?
四溟杯渌醑,五岳髻青螺。挥汗曾成雨,画地亦成河。
野客萧然访我家,霜威白菊两三花。
子山病起无馀事,只望蒲台酒一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