墙角灯檠未忍离,频年茵鼎苦伤悲。乾清夜直中书省,莲炬归来又一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老人谙尽人间苦。近来恰似心头悟。九九是重阳。重阳菊散芳。出门何处去。对面谁相语。枕臂卧南窗。铜炉柏子香。
新春三九左弧垂,惟有东皇造化知。不为等闲花柳计,独应长养栋梁姿。
擎天一柱宁论价,伴月孤根永不移。自昔中书贵多考,愿公难老过□期。
树底残花积渐深,树头新绿不多阴。留春春去无料理,试倩行云梦里寻。
知君暗泊西江岸,读我闲诗欲到明。
今夜通州还不睡,满山风雨杜鹃声。
臣官为创设,诸将所不顾。视之如缀疣,安从得展布。
五色纶丝下九关,使君指日向南还。云帆直上五千里,江水初生十八滩。
愧我安能从骥尾,如公正合在鹓班。到家已是登高节,把菊悠然在看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