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二

典午功名事事新,隐囊拄笏席凝尘。诸公对酒看花日,伐荻登洲已有人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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倦翮已投林,清风醒醉吟。江沙粘野艇,楼月照秋琴。

泉石盟方固,朝廷恩更深。何时得乘兴,移棹过山阴。

父雠已屠脍,射草复何为。

岂不念无益,其如罔极悲。

早知皆是自拘囚,不学因循到白头。

汝既出家还扰扰,何人更得死前休。

西山拿得落檐前,飞翠侵帘夕更妍。心远地偏如靖节,江湖处处是斜川。

道士原无鉴湖赐,山人敢署醉侯封。犹查脚色烦官府,陈渡桥边一老农。

天开八叶莲花峰,神龟引子巢其中。

千年皮骨老化石,玉色不与凡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