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二

典午功名事事新,隐囊拄笏席凝尘。诸公对酒看花日,伐荻登洲已有人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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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接舟航陆接鞍,忙中光景静中看。

无穷宇宙规模远,出格池台制度宽。

一水斯须分静僻,四桥缭绕照波澜。

拟分风月知何日,且趁鲈鱼整钓竿。

所爱宁容易,慈言况共持。发肤原一体,长短几千丝。

塔与卢能并,峰连婺女奇。谁怜头顶上,霜雪已垂垂。

荷院风回,柳堤波暖,今朝何处行觞。华发苍颜,倦游好是还乡。

回首多少风尘事,共麻姑阅尽沧桑。最难忘,太液池边,一舸招凉。

吾家艺事凭谁继,纵香沉梦杳,旧谱难详。比竹调丝,于今独擅词场。

阶前兰玉森森立,博欢颜踏舞成行。惜年光。笑指西湖,头白鸳鸯。

岂伊东閤里,无似督邮贤。直把孝行荐,今人少孟坚。

孤竹行吟后,家无四壁存。更闻宗欲坠,不但族先燔。

蹭蹬孤臣节,踉跄孝子魂。愿为双白鹤,飞去叩天阍。

见成公案便相当,秤则称兮斗则量。非较非年三十棒,至今平步也翱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