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荷院风回,柳堤波暖,今朝何处行觞。华发苍颜,倦游好是还乡。
回首多少风尘事,共麻姑阅尽沧桑。最难忘,太液池边,一舸招凉。
吾家艺事凭谁继,纵香沉梦杳,旧谱难详。比竹调丝,于今独擅词场。
阶前兰玉森森立,博欢颜踏舞成行。惜年光。笑指西湖,头白鸳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