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君不见开元名相张九龄,岁寒松柏森苍鳞。
胡尘澒洞言始末验,世间回首思忠臣。
堂堂魏公忠贯日,志欲平戎奖王室。
归来无地展经纶,余事文章挥健笔。
玉节朱轓两君子,不以交情变生死。
共将新句纪遗编,留与山林续诗史。
人间但解看花好,奈■■、开落成朝暮。受尽东风,只赢得、词人题句。
君休问,马上车前无数。
明年知又春如故。独惊心、今日更何处。素韵红情,极难忘、几回相遇。
谁曾共,日斜重觅归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