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幅鹅溪绢,纵横数尺宽。良工先泼墨,妙手旋施丹。
物象罗胸次,天机到笔端。宏开千顷泽,夐出万层峦。
远近浓还淡,高低险复安。遥岑眉黛蹙,列岫剑峰攒。
濯秀森琪树,飞空下玉湍。烟霞俱带润,林壑似生寒。
几处重重屋,谁家曲曲栏。空青排闼入,澄碧捲帘看。
红叶危将堕,苍苔湿未乾。云中无犬吠,潭底有龙蟠。
潦尽沙矶路,峰回石磴盘。小桥通别墅,轻棹度前滩。
触目皆佳景,游心恣大观。拟寻灵运屐,犹戴贡生冠。
玩物情休荡,匡时志欲弹。何当画无逸,持以献金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