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不归丹掖去,铜竹漫云云。唯喜因过我,须知未贺君。
诗闻安石咏,香见令公熏。欲首函关路,来披缑岭云。
貂蝉公独步,鸳鹭我同群。插羽先飞酒,交锋便战文。
镇嵩知表德,定鼎为铭勋。顾鄙容商洛,徵欢候汝坟。
频年多谑浪,此夕任喧纷。故态犹应在,行期未要闻。
游藩荣已久,捧袂惜将分。讵厌杯行疾,唯愁日向曛。
穷阴初莽苍,离思渐氤氲。残雪午桥岸,斜阳伊水濆。
上谟尊右掖,全略静东军。万顷徒称量,沧溟讵有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