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南海。繁华最。城郭山川雄岭外。遗踪嘉话垂千载。
竹帛班班俱在。元戎好古新声改。调笑花前分队。高会。
尊罍对。笑眼茸茸回盼睐。蹋筵低唱眉弯黛。翔凤惊鸾多态。
清风不用一钱买。醉客何妨倒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