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二十

九锡潘文已近裁,山阳下殿诏书哀。孤臣箧有曹瞒传,永夜残灯掩泪开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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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山葱曨气佳哉,二江合处朱楼开。

蓬莱方丈应不远,肯为苏子浮江来。

江风初凉睡正美,楼上啼鸦呼我起。

我今身世两相违,西流白日东流水。

楼中老人日清新,天上岂有痴仙人。

三山咫尺不归去,一杯付与罗浮春。

鸟飞不尽水黏天,隐隐青山若个边。

六幅蒲帆去如箭,江神有意特相怜。

层甍复阁接青冥,金色浮图七宝楹。当日熙春今避暑,滦河不比汉昆明。

识子今无日,风流可复寻。山林馀楚制,弟子解闽音。

沧海他年梦,青天后夜心。平生匣中剑,零落遂如今。

凭高风物欲凌秋,门外平湖碧似油。暝色已归鸦背外,斜阳犹恋柳梢头。

疏疏远岫屏间画,点点轻帆镜里鸥。不尽萧条东涧水,至今呜咽为谁流?

连年宽水旱,天若相悬车。

麤有芋魁豆,并忘熊掌鱼。

先生饭不足,贤者食无余。

老我知何幸,晨盘厌美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