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冰肌莹宝钏玲珑,藕丝轻环佩玎冬。樱桃小胭脂露浓,海棠娇麝兰香送。
玉颈圆搓粉腻红,恰便似映水芙蓉。犀梳斜坠鬓云松,黄金凤、高插翠盘龙。
【幺】凌波仙子生尘梦,向瑶台月下相逢。酒晕浓,凡心动,夜凉人静,飞
下水晶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