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病骥伏长坂,悲鸣想戎轩。游鱼落枯肆,堕泪临河坟。
人生道脩阻,趼足穷昆崙。沈渊探骊颔,一跌万鬼邻。
我老不解事,区区算沙尘。读书亦良苦,内视馁且贫。
为文富诙笑,初不救否屯。尔来自箴切,习气不复存。
方将补黥劓,寂兀谢世纷。朝露视穷达,春冰释痴嗔。
君胡创推激,发我惰与昏。如君东吴秀,俊拔昔所闻。
名驹始就秣,意气已不群。抗脏市门客,岂堪同日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