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忆平生下泽车,十年郎署愧鲇鱼。故园灯火空回首,准拟从君赋遂初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早识梁松拜,居成潘岳游。
一年归雁雨,四月落花秋。
溪味凉供酒,山声书入舟。
归来停新语,莫但作吴讴。
长城多饮马,往往自成群。满月翻弓影,连星动剑文。
风高常落雁,山险直参云。旧隶程都尉,新从霍冠军。
翠袖佳人天外倚,缟衣仙女月中寻。十年一觉悲欢梦,都把春情付雪禽。
野县闭门早,山深更漏微。
薄云依月宿,孤翼犯霜归。
弓冷新胶健,貂寒旧缕纰。
旗亭换新酒,不惜箧中衣。
去春我过蜀江曲,今春尔望蜀江归。六一宗家有馀庆,椿庭萱砌交晴辉。
旨丼犹是秋官禄,绣锦新裁莱子衣。一幅萧閒乡闾趣,白头相送念相违。
黄郭当年一代师,敢将名姓强追随。澄清淆浊君应否,谠论危言我尚为。
身入风云观错变,心先时地力推移。斯文未坠天中在,吾道前行即后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