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论喧呶有旧新,时衰鲁道自龂龂。焚山不获蛇臣晋,蹈海难同鹞帝秦。
互市岂贪驰草絮,空城犹算煮盐缗。乘槎乞取支机石,试访成都卖卜人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得贤方慕北山莱,赤白中天二府开。
功谢萧规惭汉第,恩从隗始诧燕台。
曾留上主经过迹,更费高人赋咏才。
自古落成须善颂,扫除东阁望公来。
荻花芦叶正珊珊,山在长江寺在山。
门迳但从船出入,僧房多住水中间。
江空落日斜犹照,夜半秋潮去复还。
吟兴未阑天欲曙,一行斜雁起苍湾。
离肠九曲逗柔条。带眼频移损瘦腰。便织花圈投水去,缠绵犹自绕红桥。
岁月匆匆雁往回,马头西去又东来。
不知自有乾坤后,几度芦花谢复开。
风雨冥冥春闇移,红残绿满海棠枝。帝乡久别江乡住,
椿笋何如樱笋时。海内擅名君作赋,林间外学我为诗。
近闻南国升南省,应笑无机老病师。
柴垒穿壕见古坟,元嘉东府惠连文。可怜名字知音少,祇使双棺万古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