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寺有泉兮泉在山,锵金鸣玉兮长潺潺。作潭镜兮澄寺内,
泛岩花兮到人间。土膏脉动知春早,隈隩阴深长苔草。
处处萦回石磴喧,朝朝盥漱山僧老。僧自老,松自新。
流活活,无冬春。任疏凿兮与汲引,若有意兮山中人。
偏依佛界通仙境,明灭玲珑媚林岭。宛如太室临九潭,
讵减天台望三井。我来结绶未经秋,已厌微官忆旧游。
且复迟回犹未去,此心只为灵泉留。
农事有常期,侵晨向东畬。岂不念筋力,要为口所驱。
大儿把桔槔,中儿佐犁锄。小者力不任,饷榼绕周涂。
尽室事农耕,谁还读我书。荣华诚快意,变态亦不疏。
团坐倾浊醪,移荫就桑榆。好雨从东来,庶足代勤劬。
莫以玺角牛,当他驷马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