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开元片石缜于玉,高将军父曰延福。延福名福史不传,或以字行故不录。
高氏五望渤海一,力士冯出非其族。李千里上金刚同,给事左右坐累逐。
君养为子姓冒高,父以子贵君何恧。先天中诛岑萧窦,功拜监门朱紫服。
员外置迁中大夫,终始哀荣礼以笃。力士阶封渤海公,来廷坊里兴祠屋。
一扣钟礼十万钱,五硙日僦三百斛。事付林甫天心回,辔失辅国逆胆缩。
贪痴可罪忠可褒,赠官不枉扬州督。君卒开元全盛时,丹旐风飞原白鹿。
仓皇不从蜀道难,悲酸免共巫州哭。学士撰碑书者谁,院体精妍共结束。
怀仁集书颍久颓,今见山阴真面目。一自石载三吴船,秦关碑肆镌还覆。
笔画疲苶神已非,非特界文遗罫局。佳刻若此世所稀,书家日使千毫秃。
曩是笑说咸阳农,柱础几何遭斫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