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客里家山,记踏来时,水曲山崖。被滩声喧枕,鸡声破晓,匆匆惊觉,依旧天涯。抖擞征衣,寒欺晓袂,回首银河西未斜。尘埃债,叹有如此发,空为伊华。
古来客况堪嗟。尽贫也输他□在家。料驿舍旁边,月痕白处,暗香微度,应是梅花。拣折一枝,路逢南雁,和两字平安寄与他。教知道,有长亭短堠,五饭三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