骑马京华旅食春,草堂人日又兹辰。花前雁后归无计,雨横风狂事更新。
广武谣应同阮籍,郊居赋已示王筠。鬓丝愁寂依禅榻,不用腰缠十万缗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凉气生毛骨,天高露满空。二三十年事,一百八声钟。
绝顶人不到,此心谁与同。凭阑发孤啸,宿鸟起长松。
老来渐与世无争,一片诗心见性情。留得琴书随梦在,缀成章句让人评。
可能隔代论功罪,应许他年定浊清。又是空山新雨后,桂香月影入帘轻。
王髯八十趋行在,义胆忠肝气一伸。际遇不应关显达,艰危何意契君臣。
能贫迟暮真全节,忘老襟怀更绝伦。地下张于云里,伯叔必惆怅,中兴耆望付斯人。
初度逢元日,华筵正七旬。遗经藏甲乙,秘箓授庚申。
庭树三株发,阶蓂一叶陈。共欣兰水上,比屋颂灵椿。
浮云西北郁苍苍,残角秋城泪万行。朋党祸仍流丑相,太平功竟录申王。
眼中木槿花荣落,身后梧桐树短长。自把千秋付杯酒,湖山无恙脍莼香。
石田老居士,画笔世间无。曾爱西涯叟,为挥移竹图。
今君寻旧迹,逸与未全孤。亦有千竿玉,风流两不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