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荒途趣山楹,云崖隐灵室。冈涧纷萦抱,林障沓重密。
昏昏磴路深,活活梁水疾。幽隅秉昼烛,地牖窥朝日。
怪石似龙章,瑕璧丽锦质。洞庭安可穷,漏井终不溢。
沈空绝景声,崩危坐惊栗。神化岂有方,妙象竟无述。
至哉炼玉人,处此长自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