疾病兼旬但闭门,已成失计厌重论。江山事事皆陈迹,花鸟年年祗泪痕。
弦上杜鹃新有托,笼中鹦鹉旧能言。巡檐欲草归田赋,误共寒梅说故园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耕馀树有牛磨痒,税足溪无人照瘢。青春却付鸣鸠管,白日全输卧犊閒。
乡社衣冠谁最贤,风流不减杜樊川。多情乍借韶光好,记取洪崖右拍肩。
有石象老人,宛然如绘素。稽首礼南极,苍苍在烟雾。
别后生涯两更微,裹粮东路是耶非。
我才疋马荒山出,公亦轻帆下水飞。
市酤未成投辖饮,閒枰聊解烂柯围。
会须一骋吴山目,同上严家九陇矶。
咫尺群山不可登,箫条清梦隔垂藤。岩花雨洗香沾草,雪树风来冻逼灯。
肝胆醉中时自见,文章穷后转堪凭。故人未用悲摇落,自许清心信夺冰。
横风疾雨为花厄,霁日暄风又不禁。
我欲小施调燮手,酌中寒暖半晴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