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嘉节已吹帽,谁复见南山。南山佳处,台上云绕一溪环。犹记使君同醉,化鹤千年何在,今古自应慳。胜事漫陈迹,风物只高寒。
都莫问,归酒畔,集毫端。等闲吟笑而已,赖有孔融尊。伟矣广平心致,赢得相遭淡泊,感旧唱酬间。且看小斋菊,抵掌共凭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