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望高名动列邦,多才好士更无双。坐间斗米推飞将,河外三城废受降。
鱼服神龙曾失水,狸年虏马定临江。坐谭西伯真堪笑,不取襄阳处士庞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肯同凡卉争妍?自与高人索笑。
他年鼎鼐调和,不改山林节操。
童子争寻鹁鸽饭,医翁日曝虾蟆衣。
欲赓楚客咏餐菊,却媿周人歌采薇。
奇石何嶙峋,奇石高崒嵂。抠衣厓之巅,堪嗟航海日。
浪奔愤强胡,层涛泣赵孤。逢屯势已极,云暗日模糊。
江沈奚足惜,金牌谁所敕。浩气弥六幽,栖灵惟庙食。
迄今何许时,菩提三两枝。壁窦蛙书渺,天空鸟迹欹。
回思家运促,白鹇犹踯躅。矧在菟丝中,岂能忘块肉。
愿言且驻缰,玉树影相将。马营订旧约,尽日醉壶觞。
秋来河水清,春来河水浑。水性有二致,维时有凉暄。
与时相推移,物态谁具论?夷险不易节,永言此心存。
西风吹老木兰花,水阁氛氲带晚霞。溪上行人不相识,隔船对语问谁家。
胜地湖山槩,浮生啸咏情。崖倾松径仄,亭远石门横。
暇日衣堪振,秋天酒共清。城昏合归去,林月向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