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韩

乐浪城外海云低,拜表中朝旧执圭。大郡股肱宜擘画,神京肩背失提携。

十年教训归乌喙,百战声名出碧蹄。灭国阴谋君未省,山前泪尽拜摩笄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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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学尊皇极,淫辞斥异端。

人才如尔少,老健及吾难。

身退桑榆暖,家贫菽水欢。

人生粗足耳,衣食不须宽。

涧流急易转,溪竹暗难开。近楼俄已失,前洲忽复回。

石岸生寒藓,沈根渍水苔。菱舟失道去,归凫迷径来。

南岳有威凤,竹梧得其依。五章备文采,鸣声合金徽。

圣皇莅九五,四海扬德辉。翙翙初来仪,雍雍复旋归。

生计尚茫茫,微吟思故乡。

羁愁消不尽,寒夜未为长。

门掩梅花月,禽翻竹叶霜。

挑灯裁锦字,明发有归航。

路入烟萝杳霭中,良宵一笑美人同。

壶觞尽揽平湖月,弦管时飘虽岸风。

三宿未忘境地胜,一灯相对坐诗穷。

姓名要共青山久,看取当年玉局翁。

灾曜偏临许国人,雨中衰菊病中身。

清香一炷知师意,应为昭陵惜老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