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么么何从到上方,敢将唇吻犯堂堂。但知射影求阴中,可笑当年不自量。
鲎目苦遭蚊喙聒,象蹄犹畏鼠牙伤。须臾性命随翻手,蛮触应难望故乡。
洞梁高负泥沙恶,一躯巧骨裹痴鞟。昨闻巳是三十年,今夕张灯始扪摸。
初疑螺尾不可梯,再进再折无尽期。鱼脑别波枯未已,蜃脚逢沙涩懒移。
人言此语得大槩,却须请君说细微。桃根倒僵虫齧久,蜜脾仄挂蜂归稀。
二洞三洞止一隙,解衣卧洞身投鳖。苍枰烂斧或有人,石桥浸影终无月。
当时蒋侯身不死,一去亲赍五日米。遥闻橹响送江船,头上恐是钱塘水。
避秦岂直武陵隈,何事桃花不出来。星河作影当归路,疑是淳于梦大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