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邱郎气如春景晴,风暄百果草木生。
眼如霜鹘齿玉冰,拥书环坐爱窗明。
松花泛砚摹真行,字身藏颖秀劲清,问谁学之果兰亭。
我昔颇复喜墨卿,银勾虿尾烂箱籯,赠君铺案黏曲屏。
小字莫作痴冻蝇,乐毅论胜遗教经。
大字无过瘗鹤铭,官奴作草欺伯英。
随人作计终後人,自成一家始逼真。
卿家小女名阿潜,眉目似翁有精神。
试留此书他日学,往往不减卫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