晕碧裁红斗上春,闭门牢落负良辰。淹淹日月供愁出,历历江山入梦新。
终见深宫生草棘,尚馀别业锁松筠。烟蓑雨笠真长策,准拟还家理钓缗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酌水沉香又一时,石仙城下拜生祠。于今市贩和耕妇,不暇江头祀隐之。
儿眉秀彻动人怜,拜佛时依祖母前。病久偏多思子泪,为卿藏去哭儿篇。
回桡容易及黄昏,窄港争先水半浑。舆卒篙工相唤处,醉中知近小南门。
霭霭春日晚,寂寂新阴繁。
千红与万紫,盛极一时阑。
西堂晚芍药,百萼乘露鲜。
红妆诸美人,锦绣富春妍。
东风时过之,舞态低昂翻。
折赠怀溱洧,感之为三叹。
赤壁争雄又几秋,江波不断古今愁。风腥远水鱼龙混,草没荒城鹿豕游。
樊口斜晖穿树出,汉阳孤屿接天浮。年光不逐豪华去,剩有残碑记竹楼。
红条约束琼肌稳。拍碎香檀催急衮。陇头呜咽水声繁,叶下间关莺语近。美人才子传芳信。明月清风伤别恨。未知何处有知音,常为此情留此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