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林磬何悠悠,庭雪复灿灿。冲寒过支公,相围地炉炭。
一谈得真蕴,贝叶徒满案。学禅若栽松,老有万枝干。
谁能顿悟间,森然俱斩断。见心是道侣,寂寂坐夜半。
慧灯无际光,照破几梦幻。生死譬朝夕,岁尽岂嗟叹。
处世各有缘,焉得不聚散。明春杖锡行,孤云渺天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