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别李梅庵同年

客里招寻许更过,城南花药讨春多。悲欢离合有如此,历落嵚奇无奈何。

四海与君同意气,百年相见苦蹉跎。买山旧约终须践,拟脱朝衣制芰荷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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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羡王公与贵人,唯将云鹤自相亲。
闲来石上观流水,欲洗禅衣未有尘。

信城多士固多才,乡老凋零安在哉。自哭湖团王处士,每逢人逝有馀哀。

谪仙天下士,声价仰鸡林。我质堪攻玉,君情可断金。

风骚推酒圣,山水识琴心。怅望天涯隔,啼痕洒素襟。

几见高人遁迹,且随矮子观场。悲欢所听谁说,啼笑依然独忙。

一鞭飞锦伞,凤城南去,红杏著花初。建牙男子事,千骑东方,送尔上头居。

碧油幢捲,碾轻车、小猎平芜。风流甚、茸茸绿草,浅映绣蝥弧。

愁余。庾郎善赋,江令工文,任凭陵今古。总输与、军中陶侃,江上周瑜。

何时玉靶元戎队,劈黄獐、烂醉驼酥。毛锥子,问伊直一钱无。

南山高峻嶒,北山亦崷崒,坐看两山云出没。行如驱,归若呼,始觉山中有灵物。

郁郁其焚兰,覃覃其击鼓,祝屡云云巫屡舞。我民无罪神所怜,一夜雷风三尺雨。

岭木兮苍苍,溪泉兮央央,决云散诸峰互明灭。

东阡西陌农事忙,庙闲山空音响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