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里招寻许更过,城南花药讨春多。悲欢离合有如此,历落嵚奇无奈何。
四海与君同意气,百年相见苦蹉跎。买山旧约终须践,拟脱朝衣制芰荷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凛凛臞仙千载人,当年许卜一枝邻。天高鬼恶堂堂去,谁识渠侬不坏身。
公不登台省,犹宜立内朝。
如何百里县,更以一身遥。
俗悍须宽理,年丰在政调。
清秋送卓茂,目断马萧萧。
青草黄蒿满野田,溪行尽日断人烟。落霞几抺青螺小,此是浔南夕照天。
橘树绕溪边,人家一簇烟。
急滩听似雨,低阁坐如船。
远客思亲语,痴儿望叔怜。
愁来吟未了,灯火已催眠。
梦残莺溜,渡头桃叶春波皱。何处香风,掷果轻车蓦地逢。
珠喉戛玉,红豆抛来眉黛蹙。画栋飞尘,犹共馀香恋锦茵。
懒挥楚赋静心神,李白知谁是后身。试问汉时三柏树,有灵曾阅几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