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宿雨才收,余寒尚力。牡丹将绽也、近寒食。人间好景,算仙家也惜。因循尽扫断、蓬莱迹。
旧日天涯,如今咫尺。一月五番价、共欢集。些儿寿酒,且莫留半滴。一百二十个、好生日。
亭高焕华扁,依山辟新基。瓦排脊峨兽,碑立趺蹲龟。
美哉嘉禾颂,允矣甘棠诗。遗恩久不泯,千载长在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