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鞭飞锦伞,凤城南去,红杏著花初。建牙男子事,千骑东方,送尔上头居。
碧油幢捲,碾轻车、小猎平芜。风流甚、茸茸绿草,浅映绣蝥弧。
愁余。庾郎善赋,江令工文,任凭陵今古。总输与、军中陶侃,江上周瑜。
何时玉靶元戎队,劈黄獐、烂醉驼酥。毛锥子,问伊直一钱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