仿某公体

津渡坊场税法新,愁闻竭泽取枯鳞。卖儿帖妇宜难久,恒舞酣歌恐不仁。

岁币黄金催上供,围城白骨渐生燐。橘中偪仄无多地,空算输赢到玉尘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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璜溪亦有钓鱼人,一笑鹰杨扫战尘。

不会先生辞汉祖,投竿深坐此江滨。

至道潜心信有功,目前超悟忽圆通。三身不在诸尘外,万象全归一照中。

念绝去来随处乐,法无取舍自然空。护持雅属当仁力,枉问麻阳懒钝翁。

能安寂寞兴何长,自觉无机称坐忘。

一溉成功心尚在,五禽为戏学无方。

病来乍怯衣裳裌,秋至新尝橘柚香。

欲识道人真静处,南华一卷是医王。

刘子吾邦秀,高楼元气边。定心还到眼,慧日正行天。

风物无拘碍,江山且岁年。平生腾踏志,终要九潘渊。

雨馀鸥社合,风袭钓缗轻。晚食怜渔父,同深洲渚情。

旧爱山中宿,因成方外游。写经多施寺,草赋独登楼。

耿介于陵子,栖迟马少游。未能谙蜀道,梦尔到沧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