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怅然愁结。荡轻云不散,莫天无极。乍佩解、花下逢君,费重赠断肠,寸笺春色。
絮点飘烟,画船去、六桥南北。祇孤山片石,鹤语夜寒,惹侬长忆。
狂名盛年一掷。指湖堤素月,曾照苏白。悔浪游、我辈来迟,对剩叶零枝,怨红吟碧。
望眼伤高,看飞动、龛门秋汐。问襟尘、唾痕凝酒,几回赚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