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楚天秋万顷烟霞,孤雁声悲,凄切伤咱!铁马叮当,寒蛩不住,砧杵声杂。
银台上烧残降蜡,金炉内烟篆香加。感叹嗟呀,痛忆娇姿,恨满天涯。 相思
枉虚度岁月光阴,满腹离愁,一片忧心。斜月穿窗,寒风透户,夜永更深。
空落得忘餐废寝,怎能够并枕同衾?院落沉沉,无限相思,付与瑶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