徘徊云路暂相望,山水兼思擅老庄。南渡朝廷皆草创,朔方节度太披猖。
屠龙试手原无策,吠犬抡才别有方。我比吕温差得计,已抛心力到文章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蓬头垢面。不管形骸贫与贱。抱朴颐神。恬淡无忧乐本真。冰姿玉体。到了难趋沉土底。子羽潘安。泉下骷髅总一般。
利民事要实心为,石泣山头怕作碑。岂有桐乡朱邑爱,奉尝不愧郭西祠。
纯质亲劳琢更锼,又随筐篚过旁州。相逢却有抟沙恨,欲往先防见玉羞。
君义比金谁合断,我心非水亦分流。如闻翰苑将移篆,愿与钤封一处收。
秦望山清近若耶,纷纷云树映溪沙。数椽茅屋无尘杂,知是安阳御史家。
客梦到何许,南山桃李园。
未能忘蜡屐,何意谒金门。
原举汉三杰,尽戡周陆浑。
虎皮包剑戟,农务看村村。
已见杨花扑扑飞,鲚鱼江上正鲜肥。早知甘美胜羊酪,错把莼羹定是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