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来寄讯问梅庵,穷巷经时阻笑谈。瑟缩宦情如冻雀,葳蕤诗思似春蚕。
惠夷可否非无意,陶谢枝梧或未惭。欲写兰成枯树赋,怜君摇落向江潭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捲幕凉生帢,楚天今麦秋。留连淮浦饮,怅望秣陵舟。
树密藏村墅,湖平见驿楼。碧波芳草晚,春亦带离愁。
拙直抱沉疴,得请归林泉。至道愧不闻,光景悲流年。
既无适俗韵,琴书且盘旋。讵意迟莫入,不为长者捐。
高轩过敝庐,谓我声名全。异哉沧海鲲,误落江鱼筌。
余行既不迷,勿论白与玄。会看宣室诏,冰玉本来蠲。
高楼辟左扇,回望依兰桡。晚风飖飏来,落照参差好。
今拜别。住逍遥金玉宅。处门开。里人人不复来。金成宝。脉婴儿擎玛瑙。与山侗。去蓬瀛礼吕公。
十年湖海上,此日值梅兄。
一见才倾盖,相逢又问程。
新编联画卷,清话入诗评。
从此云山别,因风时寄声。
白发逢秋王,丹砂见火空。不能留姹女,争免作衰翁。
赖有杯中绿,能为面上红。少年心不远,只在半酣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