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我本方壶客,飘逸离凡尘。胸中万卷,谈笑挥翰墨通神。不慕巢由隐迹,不羡皋夔功业,出处两无心。坦荡灵台净,廛隐胜云林。念生平,喜旷达,事幽寻。登临舒啸,惟有风月是知音。雅爱金华仙洞,一派苍崖飞瀑,四序景常新。遐想赤松子,来为醒冲襟。
问疏斋、湘中朱凤,何如江上鹦鹉。波寒木落人千里,客里与谁同住。
茅屋趣。吾自爱吾亭,更爱参天树。劳君为赋。渺雪雁南飞,云涛东下,岁晏欲何处。
疏斋老,意气经文纬武。平生握手相许。江南江北寻芳路,共看碧云来去。
黄鹄举。记我度秦淮,君正临清句。歌声缓与。怕径竹能醒,庭花起舞,惊散夜来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