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孔门春服成,弟子从沂浴。老氏坐中庭,庄生记新沐。
古圣自洁清,如日浴旸谷。岂比流俗人,虮虱生桎梏。
老人喜时节,良夕当爆竹。未濯三生垢,汤沐意亦足。
岂惟寓萧散,亦以洗荣辱。悠然独酌罢,投枕睡已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