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山家压酒声涓涓,有如细雨鸣春泉。
入门听此发酣兴,何须响落宫商弦。
玉缸新碧洗盏试,青螺击破江头鲜。
山人酒酣不自奈,胸中丘壑飞生缣。
近来山水沈周好,人物颇称吴小仙。
二生老死汝少年,古道肯取时人怜。
眼前木石渠固小,天下岂少名山川。
糟床有酒酬知己,画成换米换秫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