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 其三

江左长城祗自摧,咸阳一炬总成灰。噬脐事业无生气,尝胆君臣愧霸才。

西极未闻天马至,故宫先唱野鹰来。边愁不到芙蓉苑,过锦新闻寿宴开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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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朝无阙政,贱子有私忧。盗贼何多报,边防益弛谋。

循良宜择守,德政合交脩。怀此言无路,公今近冕旒。

木美牛山斤斧息,烂柯林下度长年。有时岩底问渔者,利害相论理豁然。

极目平芜阔,关河势莽苍。云阴衔日黯,山气接天黄。

野角寒逾恻,边风晚更狂。难胜征戍怨,何况在沙场。

霍侯尘土中,衣破露两肘。一锥聊自置,四壁初何有。

长安可得官,高门日奔走。问君求之欤,顾我摇其首。

蓖麻得雨绿成畦,如此风光亦老黎。饮后小庵搜句坐,山禽啼近竹门西。

潮水同归事若何,伤心咫尺蔽幽萝。飞华几散漻天色,落叶空随瘴海波。

独恨三秋霜与露,谁怜百岁尔和他。已能梦接今如此,未必形销遂可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