乱山重叠送将归,玉砌雕阑认已非。愁外江湖鸥渐远,梦中风雨雁还飞。
帘栊约略无多月,消息商量到落晖。系马樊楼人去尽,酒痕和泪上春衣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昔人有机心,鸥鸟舞不下。
太守心异昔,寒灰与时化。
尔既不我猜,余亦无尔诈。
随波以全躯,于兹伴多暇。
松柏有本性,岁寒亦不移。焉能学女萝,袅袅托高枝。
策蹇向前途,夷险难预期。握芳抱孤贞,自信亦自怡。
苟能历长道,勿谓知者谁。乘流还遇坎,用舍各有时。
嗟彼誇毗子,便捷亦何为。
秋江涓涓帆乱飞,秋山皎皎含斜晖。
君趁江流去已远,立对青山不认归。
知君不惜南来信,只恐衡阳雁足稀。
掩关麾俗子,裂网禁畦丁。台下鱼相贺,溪边人独醒。
直道多不偶,美才应息机。灞陵春欲暮,云海独言归。
为客成白首,入门嗟布衣。莼羹若可忆,惭出掩柴扉。
两个鹭鸶相对立,江边无物蓼花疏。
知君洁白如霜雪,何必临川更羡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