乱山重叠送将归,玉砌雕阑认已非。愁外江湖鸥渐远,梦中风雨雁还飞。
帘栊约略无多月,消息商量到落晖。系马樊楼人去尽,酒痕和泪上春衣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历尽崎岖上碧岑,高山流水似鸣琴。何须水乐寻幽洞,自有岩前太古音。
尘氛不可到,深注五城楼。素瑟少今韵,仙春无俗秋。
晨杯三秀洁,夜檠九光流。顺报通霄极,纷纶瑞福遒。
既庶既富,建学立教。笾豆鼓钟,于乐孔庙。
当年握手向番湖,岁晚交情不暂疏。安乐窝中三度宿,往来溪上几回书。
凤游旧客彫零尽,龙窟新阡怅望初。人物如公应不死,有铭有诔果何如。
咏号当宵烛,悠然上海蟾。历历千寻削,苍苍一点尖。
雾中藏虎豹,云里柱东南。吾将来卜筑,邻舍走无嫌。
轻云澹秋色,凉日静琳宫。水落白石上,人行深树中。
悠悠坐长啸,肃肃来清风。仙人不可见,芳草碧丛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