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先生谏疏莫与传,忠愤激烈号旻天。却怜广文官舍冷,只与文字相周旋。
上书乞得聊自屏,清坐日对铜炉烟。功名驰骛往莫悔,铅椠职业今当专。
要将报答陛下圣,矫首北阙还潸然。属词比事有深意,凭愚护短惊群仙。
□言未秉太史笔,自幸已执留台鞭。果然敕遣六丁取,香罗漆匣浮桐川。
阴凝有戒竦皇鉴,阳剥欲尽生玄泉。明年定对白虎殿,更诵大学中庸篇。
问讯溪山,好秋风里,何处登临。爱清湖新筑,天然融结,眼中佳胜,不让横林。
楼起青云,堂连绿野,篱巷斜通碧树阴。最难得,重湖沙绕,隔岭潭深。
门前几个青岑。合每日、开窗对酒吟。况隐隐花源,从人借问,萧萧竹径,许客相寻。
我劝先生,多栽杨柳,遍插芙蓉夹水浔。更须买,青娥画舫,莫吝黄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