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文章太守,问何事、犹带天庭黄色。上界一时官府足,聊下神仙宫阙。剖竹新游,握兰旧梦,此意谁人识。千军笔阵,争先曾夺矛槊。
好是万里相逢,一尊同醉,倾吐平边策。聚散人生浑惯见,莫为分襟呜咽。借箸机筹,著鞭功业,只合从君说。明朝回首,天涯何处风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