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去年短櫂孤山阁,寻得横斜在篱落。
带花饮酒六七人,醉傍钱塘城下泊。
今年江上花恼时,无处告诉狂如痴。
一枝的抵消对无语,独把诗酒相羁縻。
平生百念轻于发,惟有梅花心未歇。
只愁花谢老相催,老尽头白花又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