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乱仍霜雪,川原野哭哀。强随明月去,偏挟冻云回。
客里青尊在,愁多白发催。苦吟生意尽,怀抱向谁开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累土就川池,蜋蝉半点痴。
神仙愚谷赋,图画史君诗。
石磴春风酒,松窗夜雨棋。
仲谋真有子,{左犭右屯}犬定吾儿。
予告深恩似往年,骖鸾那得羡飞仙。北扉冠佩聊湘浦,中允声名岂辋川。
称寿酒随岩桂发,纪行诗待驿梅传。南归万里缘何事,剪綵携儿拜膝前。
越山无黄叶,客子自悲秋。
朝来风雨恶,白浪翻山头。
归雁不敢度,何事此淹留。
少时笑古人,耻为关外侯。
老识古人意,首山复首丘。
江村烟水望中分,绿树芳阴百鸟群。倚竹窥园曾避客,得鱼呼酒喜逢君。
寻幽常藉溪边草,持赠偏多陇上云。共向北山留短榻,免教猿鹤笑移文。
幸哉明盛世,壮矣帝王居。高门夜不柝,饮帐晓长舒。
有子华封祝,无车下泽身。杯盘邻舍事,谈笑自家春。
白雪矜吾党,青云让后人。胸中千古在,知汝未全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