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雪

丧乱仍霜雪,川原野哭哀。强随明月去,偏挟冻云回。

客里青尊在,愁多白发催。苦吟生意尽,怀抱向谁开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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鬓边一点似飞鸦。休把翠钿遮。二年三载,千拦百就,今日天涯。
杨花又逐东风去,随分入人家。要不思量,除非酒醒,休照菱花。

何年顾陆丹青手,画作《朱陈嫁娶图》。

闻道一村惟两姓,不将门户买崔卢。

我是朱陈旧使君,(朱陈村,在徐州萧县。

)劝耕曾入杏花村。

而今风物那堪画,县吏催钱夜打门。

疆埸正多故,山林成久留。据鞍皆战马,扣角且歌牛。

清德交游冷,光明诗思浮。从今脱尘浊,自可鄙公侯。

天上星辰地海洋,细推今古事难量。神奇臭腐终黄土,今日安然卧夕阳。

眼底雷霆敢独当,侧身天地任行藏。但令砥柱中流见,休问风涛白昼狂。

洛水正思新结社,螭头谁忆旧含香。清忠最羡张安世,宦海何须叹渺茫。

瞻彼萱草,维其时矣。朝跻于西,邈难及矣。维日不足,心乎忧矣。

迟迟春晖,云何报矣。终身之思,曷维其已。悠悠我心,以告吾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