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枯莲摇碧漪,冷露瑟金井。秋寒鹊高飞,风紧鹤知警。
水自玉泉来,到地声始静。清波摇帘隙,万籁澄秋景。
宣室未可议,闭门杜造请。天阶凉如水,夷旷绝人境。
开窗延晓色,残柳梳月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