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吟愁听景阳钟,咫尺蓬山隔万重。祈请不妨持汉节,陆沈何处识尧封。
论兵白发知无补,挽粟黄腄已不供。夜半金莲承独对,东朝垂涕话神宗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露夕仙葩卷,风晨宝艳开。妖漦夏庭出,祸水汉宫来。
玉冷埋秋骨,珠寒敛夜胎。河分龙浪灌,月借蕊渊栽。
神袜能凌水,仙裾不惹埃。文鱼才可戏,鸩鸟莫为媒。
却死熬香釜,延年刻寿杯。息妫今不语,犹尚怨荆台。
似与林泉有夙期,兴来云月总心知。菊花黄后客携酒,蕉叶绿时僧寄诗。
醉卧不妨风满袖,苦吟未觉雪侵髭。石田茅屋如相借,来傍寒梅采玉芝。
朔气行将尽,今来复一阳。书云存珥笔,挽日仗冠裳。
社稷千帆影,乾坤一剑芒。微臣无限恨,稽首俨天王!
赖得人间念已灰,省身克己问参回。事随缘法安排去,病向根源点检来。
布袜青鞋资懒散,笔床茶灶恣徘徊。偷忙不住提撕着,猛可投机亦俊哉。
囊携琴谱与诗稿,寄卧船窗一榻深。
莫向云中认江树,等閒惊起故园心。
翁琢五七字,儿亲三百篇。
要知皆学力,未可以言传。
得处有深浅,觉来无后先。
殊途归一辙,飞路自鱼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