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前怊怅试罗衣,韦曲莺花乱后稀。紫殿不闻春燕返,青城还见夜乌飞。
焚香复道吞声过,送别都亭洒泪归。一自金仙辞汉去,人民城郭已全非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跻尼父更谁登,扶日扪参紫翠层。
四海儿孙向罗立,万方稚子走香灯。
独将浑噩留天地,几为沧桑纪废兴。
长啸一声空八表,恍疑鹏背坐来曾。
落花飞絮春日间,散策深林独往还。□成应对□人语,好似西湖西畔山。
蓟门鸿雁满高秋,张翰思家罢远游。入洛故人名下士,度江寒梦雨边舟。
客来白发谁相忆,赋就黄花不可留。兴发鲈鱼堪自钓,吴枫摇落未须愁。
花为容貌铁为肠,幻作东宫帝女妆。拟把芳心柔乳虎,好凭皓腕刃天狼。
几重罗绮酒痕湿,一片胭脂血点凉。毕竟难将成败论,荆卿终不负燕王。
秀野亭西绿树窝,杖藜携酒晚春多。谯楼鼓动栖鸦睡,尚有游人踏月歌。
日日双萤火,乾坤一鹊巢。
野轩有凉户,谁敢等闲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