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笑铭崖笔倦,访雪舟寒,觅里寻邻。半掩闲门草,看长松落荫,旧榻悬尘。自怜此来何事,不为忆鲈莼。但回首当年,芙蓉城里,胜友如云。
思君。度遥夜,谩疑是梅花,檐下空巡。蝶与周俱梦,折一枝聊寄,古意殊真。渺然望极来雁,传与异乡春。尚记得行歌,阳关西出无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