乱后同曾重伯还京师有赠

落尽庭槐独掩门,贞元朝士已无存。空城草木秋霜早,故国江湖夜雨翻。

梦里觚棱非往日,愁中鼓角易黄昏。青衫走马章台路,珍重当时旧酒痕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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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兴不浅,归矣复言归。不知归又何处,知我者何希。幸有青山一片,付与白云千载,便可乐渔矶。且尽一杯酒,春瓮晓生肥。
倩梅花,邀涧叟,醉林扉。五年今已如此,莫倚健於飞。日月笼中双鸟,今古人间一马,五十五年非。归去不归去,未了比山薇。

惟此休祥地,相传庆育时。绕枢飞电转,流渚彩虹垂。

郁郁馀佳气,绵绵嗣庆基。九龙曾洒濯,三圣共扶持。

玉河东畔春坊里,借得閒斋寄此身。偶见移来山杏好,买栽不计客囊贫。

孤根原荷乾坤力,媆蕊都含雨露春。拟醉红云香雾底,曲江风景一番新。

曲港乘潮入,轻舟与岸平。村童惊客语,江鹤避棋声。

柳浪家家似,荷珠叶叶并。所思期不至,八咏且同赓。

野鹤将雏到海还,楚云归梦几乡山。羹墙见我三湘外,岁月还君五岭间。

杏苑不禁春意闹,美人争捲绣帘看。长安莫买乖崖醉,太华长留睡老抟。

玄天幽且默,群议曷嗤嗤。圣人教犹在,世运久陵夷。

一绳将何系?忧醉不能持。去去行采芝,勿为尘所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