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老子兴不浅,归矣复言归。不知归又何处,知我者何希。幸有青山一片,付与白云千载,便可乐渔矶。且尽一杯酒,春瓮晓生肥。
倩梅花,邀涧叟,醉林扉。五年今已如此,莫倚健於飞。日月笼中双鸟,今古人间一马,五十五年非。归去不归去,未了比山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