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邸第初相见,侧帽单衫中酒时。已分从容陈大计,居然意气感深知。
故人海上多奇节,危局长安似弈棋。便欲挂冠乘兴去,与君先作鹿门期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紫绶绯裳印佩金,我于数子总无情。傍人门户传书客,投老田园识字氓。
世变委怀无逆顺,事机到手即功名。子房收敛英雄迹,谁说神仙在谷城。
荆山何岩岩,白璧何齿齿。圭璋满朝廷,尔胡独在此。
千载抵尘沙,一抱即知己。瓦砾生目中,众人纷所指。
五都当一顾,三献不得理。一刖藏白虹,再刖涸沂水。
玉石苟不分,安用存吾趾。昭王遣使问,慷慨不可止。
一剖属白虹,再剖折沂水。至今为宗器,天下称其美。
愿以陵阳侯,还之乐正子。
暂释羁衔性最宜,谁从垌牧识纤离。兰筋养就追风力,不负驱驰报所知。
莫惜临行酒一杯,看君上马古城隈。相望两地无多远,频寄音书与雁来。
梅花破萼时,瘴雨吹成雪。驿使忽相逢,无言似愁绝。
结屋山中远市嚣,雨馀荒径长蓬蒿。平生身外无他事,劝客尊前有浊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