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邸第初相见,侧帽单衫中酒时。已分从容陈大计,居然意气感深知。
故人海上多奇节,危局长安似弈棋。便欲挂冠乘兴去,与君先作鹿门期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相期念畴昔,道在敢忧贫。分手便千里,论心复几人。
微词动招谤,烂醉可藏身。第恐先求旧,黄麻起世臣。
沧海兮渺瀰,杳莫见兮津涯。愕风涛兮澒洞,问灵皇兮何之。
天苍苍兮正色,水混混兮相接。何人心兮过险,陡平陆兮震慑。
维水流兮不盈,纵涉险兮心亨。亦可载兮可溺,毋以弱兮意轻。
兀漏舟兮彭湃,矧维楫兮不戒。羌左重兮右轻,曾何恃兮弗败。
引余袂兮褰余裳,整余柂兮屹余樯。舟中人兮乃心一,险可济兮患可防。
乘流兮上下,如平武兮康庄。思古人兮莫我遌,志尊尧兮慨以慷。
固天命兮有当,繄人谋兮允臧。
晒网夕阳斜,携壶入荻花。平生误识字,恨不作渔家。
门照双池镜样明,东西廓喝寂无声。
紫罗帐里机玄密,虽有珍珠撒未成。
客过吾庐语至晡,旋营盐酪刈薪刍。
酒兼麟脯不时有,饭与鱼羹何处无。
力穑勿忘家世俭,堆金能使子孙愚。
俗儿未识贫中乐,妄议书生骨相臞。
昔闻醉翁吟,是沈夫子所作。
今听醉翁吟,是沈夫子所弹。
声如冰凘下石滩,嚼啮碎玉遶齿寒。
四坐整衣容色端,醉翁虽醉无慢官。
其音正以乐,其俗便且安,
何害酩酊颜渥丹。沈夫子,
邂逅相遇必已欢。玉琴能写人肺肝,
人所为难君不难。平明解船建溪去,
轻齎快意不长湍。溪东白茗象月团,
来华至尊龙屈盘。余为带銙与脔片,
散在六合云漫漫。况君五脏清如水,
宜饮沆瀣采木栏。更留瓦砚赠我看,
邺宫鸳鸯谁刻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