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邸第初相见,侧帽单衫中酒时。已分从容陈大计,居然意气感深知。
故人海上多奇节,危局长安似弈棋。便欲挂冠乘兴去,与君先作鹿门期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吹来一圳报秋知,玉露金风正及时。
戴了凉巾披野服,桂花香里看唐诗。
昌元古佳郡,比屋谈经史。
山冈叠坡坨,溪濑泻清泚。
畜为灵秀窟,磊落出髧士。
易道更三古,愚心愿勉旃。研几甘白首,穷理自黄编。
西伯爻于繇,扬雄准以玄。意先言象得,从此舍鱼筌。
添香红袖肖传神,幻相昙华證宿因。垂死玉环犹礼佛,再生金椀莫依人。
司勋枉说寻春感,李益徒存薄倖身。怅绝落花好颜色,空从画里唤真真。
清夜严城玉漏迟,杏花疏影散书帷。红尘不到扬雄宅,石鼎焚香读楚词。
戴义全家未敢諠,十年事往尚烦言。同舟有剑伤孤按,入井无绳赖手援。
当日一舟推直道,古人驷马望公门。心知邂逅非容易,恐是先灵诱幼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