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17—1391)明僧。浙江临海人,俗姓周,字季潭,名所居室为全室。洪武中诏致有学行高僧,首应诏至,奏对称旨。诏笺释《心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楞伽》,曾奉使西域。深究胡惟庸案时,曾遭株连,太祖命免死。后在江浦石佛寺圆寂。有《全室集》。
东风初縠池波,轻阴未放游丝坠。新春歌管,丰年笑语,六街灯火。绣毂凋鞍,飞尘卷雾,水流云过。恍扬州十里,三生梦觉,卷珠箔、映青琐。
金猊戏掣星桥锁。博山香、烟浓百和。使君行乐,绛纱万炬,雪梅千朵。羯鼓轰空,鵾弦沸晓,樱梢微破。想明年更好,传柑侍宴,醉扶狨座。
悲皇天之不余祐兮,祸先集于吾考。道清明而靡扬兮,德纯静而弗保。
谓仁者其克寿兮,曾奉训于尼宣。何今昔之刺谬兮,余曷已其涕涟。
余幼奉吾考以周旋兮,历艰难而靡倦。遽夺考以往兮,使我呼天而浩怨。
天乎何不恤兮,何辜乎考之人。考而可殒兮,殃愿代于余身。
余德凉而靡数兮,远不蹑考之什一。徒孤生以茕茕兮,腼吾颜而食是索。
民生有子以待老兮,余负之于末年。没余齿而犹悼兮,罪何解于皇天。
余闻杞人之烦忧兮,尝窃以为过计。仰余观而靡覆兮,怪天运之倏替。
萍飘飘而罔定兮,伤哉无父之子。人有身以待用兮,余今而可以死。
难而弗殉兮,病而弗扶。子兮如此兮,胡取乎藐尔之孤。
数往愆以自尤兮,非一言之可既。虽躯壳之倖存兮,魂已荡其如弃。
石可销泉可竭兮,终难泯乎斯志。
骢马循行,玉堂话别,屈指经年。正南浦怀人,绿波春水,西风送客,落木秋烟。
我到东山,君居北阙,塞雁江鸿又各天。频问讯,望钟陵明月,相忆娟娟。
茅斋日晏高眠。时步屧、支筇野水边。喜林鸟如呼,归来可乐,沙鸥作伴,相对堪怜。
惟有丹心,浑忘白发,春梦长依黼房前。愿故人,好力持舟楫,弘济商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