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17—1391)明僧。浙江临海人,俗姓周,字季潭,名所居室为全室。洪武中诏致有学行高僧,首应诏至,奏对称旨。诏笺释《心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楞伽》,曾奉使西域。深究胡惟庸案时,曾遭株连,太祖命免死。后在江浦石佛寺圆寂。有《全室集》。
闻熹邑长范史遗,荒榛断垄霾残碑。按出虎朝掘土得,为矼为碍吁可悲。
经国以礼刑罚省,想见政肃风清时。迁槐里令辟书阻,不幸短命同吁嚱。
校尉牒下丞与尹,竖石坟道旌所司。汉人质朴摈文饰,列传所阙名仍垂。
摩挲文字感时代,如我作吏颜忸怩。方今吏局愈败坏,五蠹六虱织人儿。
催科踊跃盗党获,黉校修葺城垣随。但无龃龉皆尤异,长官夸美无余词。
兴利革弊数大政,彼及民事咸缺亏。吾闻循吏政浑穆,事如无事为无为。
春风韶煦物不觉,句出萌达皆转移。龚黄仇卫人代远,姓氏寥落如娥羲。
润饰吏事湛经术,从政令亦远时宜。汉家取士不拘格,牧羊牧豕执戟枝。
韩君昔丁熹平世,党锢幸不遭诋訾。缓民急吏政本得,治谱千载无纷歧。
司隶校尉亦长者,风劝良吏屏阿私。循吏少,民阜熙。
循吏多,民怨咨。吏书上考作郡去,黄金白银胡累累。
道旁碑石述惠政,姓氏不复居人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