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立之(一二○三~?)(生年据本集卷下《壬午元日试笔……》“年似渭滨人样子”、“记前壬午甫能冠”推定),原名立等,字斯立,号冰崖,宁都(今属江西)人。理宗淳祐十年(一二五○)进士。历知南城县,南昌推官,通判辰州。宋亡归隐。有《冰崖诗集》二十六卷,已佚。明弘治十八年九世孙敏辑刊《冰崖公诗拾遗》三卷。事见本集末附萧敏《识后》,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卷九有传。 萧立之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弘治十八年刻本为底本。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家世尊儒术,天朝录义方。明经韦氏学,通德郑公乡。
祖泽贻谋远,孙枝孕秀长。昔年空伏骥,岐路且亡羊。
老作诸儒长,先驱六艺场。雄飞淹羽翼,嘉会俨冠裳。
风木多遗恨,庭兰萃众芳。渊源皆道脉,继述总书香。
箱自青三戟,眉谁白五常。不冤仍汉吏,孝友遇周王。
典以覃封重,名兼报绩扬。趋朝初虎拜,展墓已龙章。
恩本沾泉壤,思弥感露霜。报君心独切,裕后庆还昌。
伯仲能方驾,箕裘并肯堂。鸣珂光里闬,岂只羡银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