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立之(一二○三~?)(生年据本集卷下《壬午元日试笔……》“年似渭滨人样子”、“记前壬午甫能冠”推定),原名立等,字斯立,号冰崖,宁都(今属江西)人。理宗淳祐十年(一二五○)进士。历知南城县,南昌推官,通判辰州。宋亡归隐。有《冰崖诗集》二十六卷,已佚。明弘治十八年九世孙敏辑刊《冰崖公诗拾遗》三卷。事见本集末附萧敏《识后》,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卷九有传。 萧立之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弘治十八年刻本为底本。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我观古人书,得见千载上。正闰互立论,南北纷相谤。
自从获麟后,法度久沦丧。非是千万端,史笔不可仗。
我欲作野史,笔法师素王。文章行诛赏,约束归至当。
其人负吾诛,勿谓已属纩。书成不流传,则本留千嶂。
还有知我人,百世永相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