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器之,号臞翁,一号臞庵,自称“东塘人”。淳熙七年(1180年)乡荐第一,客居昆山。在太学,曾写诗送朱熹,又作诗悼赵汝愚,忤韩侂胄。庆元五年(1199年)进士。历任海门县主簿,漳州府学教授、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。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《江湖集》受株连贬官。官至温陵通判。宝庆三年(1227年)卒。著有《臞翁诗集》2卷,收入《南宋群贤小集》。《江湖集》、《江湖后集》可见其佚诗。
论石如论玉,贵德不贵名。
形似偶尔同,未妨聊置评。
呜呼禹甸破,土贡久莫并。
问公安取此,万里随南征。
向来四方游,束书与俱擎。
愧彼钱马癖,寄我山林盟。
风流蕲州守,夙有能诗声。
见之谥以芝,用意真不轻。
谓公许器质,一再临专城。
宜为斋房秀,作瑞于圣明。
未应如商山,寂寞身中清。
须公力勉旃,石亦当与荣。
念我匪能赋,徵索见公情。
又惟此必诗,落笔空汗生。
传闻南池上,有石来自英。
我虽未识面,想像犹弟兄。
锦缆笼沙,红栏委浪,一碧无际。催暝鸠啼,拖凉荇滑,隔浦春寒细。
湔裙令节,偏将丝雨,添满一川空翠。便教他、冥濛滴沥,正应恁时修禊。
年年此日,酒痕花泪,零乱俊游衫袂。水上丽人,山阴修竹,往事都休记。
莫停檀板,且偎红袖,此会后贤应继。归来也、明朝花下,问他晴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