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长卿(?~一一六○),字文伯,号审斋居士,归安(今浙江湖州)人。高宗建炎二年(一一二八)进士(《吴兴志》卷八○)。历临安府观察推官,婺州教授。绍兴十八年(一一四八)通判常州,改严州。二十五年因讪谤勒停除名,化州编管。三十年卒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九一、一六八、一八四)。今录诗三首。
料苍天、付托要词人,搜寻软红间。见鼎钟肉鄙,版靴尘俗,清气都难。
唯有能言鹦鹉,喉舌惯翻澜。教谱清平调,勿唱家山。
说树禁言温室,又谏书夜写,剩稿灰残。算塞戈廷杖,赐不逮华颠。
荡蠡舟、五湖烟水,尽逍遥、消啸满南天。摊定稿,幸灯花落,半字僧完。